您当前位置: 南宁学院 > 南宁学院交通运输学院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任课教师辅导答疑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3-07 10:46:12

南  宁  学  院

教字〔2019〕27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任课教师辅导答疑工作的通知

各开课单位:

为保证教学质量,规范任课教师辅导答疑工作,根据《南宁学院教学工作规程(试行)》(南院教〔2015〕15号)、《南宁学院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试行)》(南院教〔2017〕63号)规定,请各开课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做好本学期辅导答疑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任课教师辅导答疑工作应当和日常课外指导工作有机结合,旨在检查教师教学效果,帮助学生解除疑难,指导学生创造性地进行学习。

(二)任课教师应深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好辅导答疑和补缺扶差等工作,注重启发学生思考、钻研,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他们改进学习方法。辅导答疑时既要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又要注意满足基础扎实的学生的需要。

(三)各开课单位应对本单位教师安排辅导答疑时段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把关,对教师的辅导答疑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了解教师辅导答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此为契机提高教学效果,倡导优良教风、学风。

(四)辅导答疑采取现场答疑与网络答疑相结合的形式,现场答疑采用课外排定时间到教室进行答疑的方式;网络答疑采用微信、QQ、学习通等信息化方式,对学生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具体安排

(一)辅导答疑实施范围为担任专业课、基础课等必修课的教师。

(二)各开课单位根据课程的性质及学习实际,充分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确定每门课程的辅导时间与辅导时长(按学时计算),汇总各任课教师现场辅导答疑的安排情况,于第五周结束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安排表交于教务处(行政楼104),同时在各开课单位网站上公布。原则上每周5学时以上(含5学时)的课,每月安排两次辅导;每周4学时以下(含4学时)的课,每月安排一次辅导,或任课教师根据实际合理安排辅导次数。任课教师现场辅导答疑安排表模板见附件1。

(三)辅导答疑后,任课教师需收集辅导答疑卡(附件2)交于开课单位,由各开课单位做好答疑记录和资料保存,以备检查。个别辅导由学生填写辅导答疑卡并签字,集体辅导由教师填写此卡,由班长或学生代表签字。

三、工作量计算

辅导答疑工作属于教师教学任务内工作,原则上不计工作量,但考虑到现场答疑需要有较为固定的场所和时间安排,故现场答疑的,每次1学时辅导答疑课时按照0.5学时工作量计算,原则上每门课累计发放的辅导答疑工作量不超过该课程课时总数的20%。

附件:1.任课教师现场辅导答疑安排表

         2.辅导答疑卡

教务处

2019年3月7日

上一篇:关于启动2019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