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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黄爱娇等二十二人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者:陆维波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2-13 10:32:50

 

交通运输学院关于给予黄爱娇等二十二人退学处理的公示

黄爱娇等22人(具体名单见下表),该22人均休学到期已满1年,未提出复学和继续休学的申请。根据《南宁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院教〔2022〕41号)第三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一)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未提出继续休学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黄爱娇等22人(具体名单见下表)退学处理,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交通运输学院学生科陆老师,联系方式:(0771-5900950)。

南宁学院交通运输学院

20241213


附件:给予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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